云南差异化储能租赁,钒电池3倍装机规模促产业多元化

分类:前沿资讯

 - 作者:中和储能

 - 发布时间:2025-01-09

【概要描述】云南实行“新能源+储能”机制,技术路线以磷酸铁锂为主的储能项目按其装机规模的1.8倍提供租赁服务,技术路线以全钒液流为主的储能项目按其装机规模的3倍提供租赁服务。

近日,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共享储能发展的通知》,明确2025年继续实行“新能源+储能”机制,《通知》规定,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按不低于装机容量10%的比例(持续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置储能容量。促使新能源企业更加重视储能设施的建设,确保在发电过程中能够实现电力的稳定输出和有效调节。

在储能项目的租赁服务方面,政策根据不同的技术路线制定了差异化的标准。技术路线以磷酸铁锂为主的储能项目按其装机规模的1.8倍提供租赁服务,技术路线以全钒液流为主的储能项目按其装机规模的3倍提供租赁服务。



这种差异化的租赁标准充分考虑了不同储能技术的特点和优势,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储能技术。磷酸铁锂储能技术具有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安全性好等优点,在市场上应用广泛;全钒液流储能技术则具有功率大、容量大、充放电效率高、循环寿命长等优势,尤其适合大规模储能应用,通过给予不同技术路线不同的租赁倍数,政策引导储能产业多元化发展,促进各类储能技术的不断创新和进步。

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当月未足额成交租赁容量部分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参考价格上浮30%收取调节费用,新型共享储能当月未成交部分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参考价格下浮30%获得调节费用,收支差额资金由调节容量市场参与主体按当月的可交易容量进行等比例分享。

对新型共享储能项目按照低谷充电高峰放电的方式给予优先调度支持,每年等效充放电调度次数原则上不低于260次,云南电网公司要积极支持新型独立储能项目按照“两充两放”运行调度。这种优先调度政策提高了储能项目的利用率,增强了其经济性,间接鼓励新能源企业参与储能配置。

自2021年以来,山东、河南、浙江等地明确新能源项目可通过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储能,租赁模式作为独立储能的典型商业模式逐渐兴起。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4年12月,已有382.026 MWh储能容量租赁项目启动招标。

租赁模式与自建模式对比分析

自建储能是指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独立投资建设储能电站,基于运维团队对电站进行日常管理,储能电站获取的全部收益归自身所有。企业拥有储能电站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可持续满足所属多个新能源电站的配储需求,但初始投资成本高,需要承担储能电站运行安全风险和市场经营风险。

租赁式储能通常也称“容量租赁”“配额租赁”,即新能源企业与独立储能运营商自主签订租赁合同,通过租赁储能电站部分容量满足新能源场站配储要求。新能源企业只需支付每年的容量租赁费用,避免了自建模式下初始投资的现金流压力,一般不需要对储能电站进行运行与经营管理,但需要承担储能租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容量租赁是现阶段支撑独立储能电站实现商业价值的重要收入之一,在辅助服务、现货市场成为其收入主力之前,容量租赁市场机制、收益渠道、新能源强配储能相关政策执行力度等仍需逐步完善。

在新能源配储政策推动下,配置储能已成为新能源并网发电的必要前置条件。当前,自建储能电站普遍存在利用率不高、经济性较差、安全管控挑战大等问题,同时考虑到未来建设成本存在下降空间等情况,可将租赁式储能作为一种可行模式纳入投资建设选择范围。根据对目前容量租赁招标情况的不完全统计,招标形成的租赁平均价仅为政府指导平均价的一半左右,且多为0.5~3年的短期租赁,租赁市场价格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为推行租赁式储能提供了有利条件。


2025年云南“新能源+储能”机制的实施,是云南省积极响应国家能源转型战略的重要举措。液流电池储能技术作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支撑之一,能够有效解决新能源发电的不稳定性和间歇性问题,提高新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占比,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

产品系列:
非氟离子交换膜
LAB系列研发示范装置
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BMS
储能系统度电成本计算器NeLC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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