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液流电站按2倍容量参与电力交易,容量核算与放电时长挂钩

分类:前沿资讯

 - 作者:中和储能

 - 发布时间:2024-12-20

【概要描述】长时储能参与电力交易时容量补偿按2倍容量计算,且容量计算纳入放电时长参数,利好长时储能技术的示范应用!

12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指出:支持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发展。鼓励建设压缩空气、可再生能源制氢、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全省新型储能项目库,建成后优先接入电网支持长时储能项目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入库项目按照核准容量的2倍计算储能容量。

加快推进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鼓励发展集中式电化学储能,建设储能容量租赁交易平台,租赁集中式储能的新能源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配建储能项目单个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万千瓦,鼓励与新能源项目联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完善储能参与电力市场规则,建立“一体多用、分时复用”交易模式。

根据山东省的政策文件和相关解读,长时储能按2倍容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计算方式主要体现在对长时储能项目的容量补偿上。具体来说:

容量补偿标准:对于列为试点项目的长时储能,参与电力现货交易时,其补偿费用暂按其每日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这意味着长时储能项目在电力现货市场中的容量补偿收益是普通储能项目的两倍。

容量补偿计算:2024年4月,山东发布的《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中,对新型储能电站的日可用容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计算公式如下:


该公式将新型储能电站的放电时长考虑在内,意味着放电时间越长,H值越大,核准的日可用容量就越高,利好长时储能技术。而且当前政策下可用容量的计算并不考虑储能电站每天的实际运行时长,在每天内只要有运行放电,则可全额获得当天的容量补偿费用。

政策优惠:2023年山东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支持长时储能试点应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在细化输配电价政策中,长时储能试点项目作为独立储能向电网送电时,其相应充电电量(含损耗部分)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这进一步降低了长时储能项目的成本,提高了其市场竞争力。

山东是国内首批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建设的地区之一,也是国内首个独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省份,山东省积极引导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多种收益方式并举,经济性效益明显。

中和储能依托创始人谢伟博士于2018年开始主持美国能源部研发项目开发硫系液流电池产品,自主研发了高性能、低成本的硫铁液流电池技术,作为长时储能技术领域的一项创新突破,其电解液成本只有钒的1/10,利用铁和硫的经济优势大幅降低了成本,在本征安全、低成本的前提下,能实现覆盖6-12h区间储能时长的应用场景

中和储能作为全球最早将硫铁电池技术进行商业化的公司,目前正与中南大学、国家电网联合实施推进硫铁电池示范项目,预计将于2024年完成示范项目建设,2025年试运行并推出商业化产品,为全球长时储能技术发展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产品系列:
非氟离子交换膜
LAB系列研发示范装置
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BMS
储能系统度电成本计算器NeLC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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