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4-25年将部署新型储能2.6GW

分类:前沿资讯

 - 作者:中和储能

 - 发布时间:2024-02-03

【概要描述】征求意见稿指出:到2025年,陕西省新型储能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市场机制、管理体制和商业模式基本形成,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 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开始凸显,力争并网新型储能总规模达到200万千瓦(2GW)以上。

1月29日,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征求《陕西省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5 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征求意见稿指出:到2025年,陕西省新型储能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市场机制、管理体制和商业模式基本形成,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 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开始凸显,力争并网新型储能总规模达到200万千瓦(2GW)以上。

规划布局 引导新型储能重点布局在陕北、关中渭河以北新能源富集区域。在750千伏夏州、蒲白等缺乏转动惯量支撑的供电区探索发展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等新型储能。统筹考虑陕西电网结构与新能源分布,提出以下新型储能规划布局。


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产业 充分利用陕北榆林地区盐矿,陕南商洛、安康地区钒矿资源,重点聚焦压缩空气储能、全钒液流电池等新兴技术和产业。充分利用我省的能源优势和技术基础,重点突破全钒液流电池发展瓶颈,推动钒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现年产值超百亿。
支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鼓励独立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发挥调峰顶峰作用,全年完全调用充放电次数原则上不低于260次,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交易机制按相关市场规则执行。每年选取一定容量技术先进、示范效应显著的长时新型储能作为试点示范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调用,调峰服务补偿标准参照陕西火电深度调峰第二档价格区间,每年总补偿资金不超过1亿元。
积极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 依托现有资源开展产学研协同合作,进一步扩大我省在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储能、氢储能方面的产业优势。
建立独立储能容量共享租赁制度 鼓励新能源企业和独立储能企业签订 5-10 年以上长期租赁协议。

推动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 合理布局电源侧新型储能:重点布局陕北、关中渭河以北等新能源富集区域,推动风光火储一体化运行,探索多能互补发展模式;

大力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大规模新能源接入且缺乏转动惯量支撑区域规划布局压缩空气储能;
灵活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鼓励具备条件的用户配置新型储能
重点发展独立储能电站:重点建设容量不低于10万千瓦时的独立储能电站,充分发挥其调节能力强、易于调度、方便管理的优势。推动大容量、中长时间尺度的独立储能试点示范。
积极发展多元化新型储能:推动消纳高比例新能源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区域,探索利用富余新能源资源制氢的商业模式,进行“风光储氢”一体化项目的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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